根据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 监察厅 审计厅关于印发<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>的通知》(新财库【2013】66号)文件要求,实行专户储蓄,专款专用的要求,现需为司机社 自治区儿科研究所开设独立账户,现邀请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国有银行参加本次招标活动。
意向单位请于2024年3月29日前与我单位联系。
联系人:周老师 ,联系方式:3056196
司机社
2024年3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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